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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展规划处工作职责
2018-05-20 16:49  

 

发展规划处是负责学校发展规划的编制与督促落实、学校改革发展战略和宏观政策研究、学校章程实施督办与学校整体制度建设的职能部门,其主要职责如下:        

一、负责起草、编制和汇编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;指导与协调校内各部门、学院规划的编制。  

二、负责督促规划落实,检查和评价学校规划与各子规划的实施情况。  

三、负责策划、组织学校改革发展战略、宏观政策研究和重大问题调研工作。  

四、负责学校整体制度建设,协同学校有关部门修改完善有关规章制度。  

五、负责学校文件制度汇编。  

六、负责督促学校章程的落实,承担章程实施情况检查分析、章程修订和相关具体解释、信息发布等工作,做好章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。  

七、会同有关部门对学校发展与改革重大措施的出台进行调研、论证和评估,组织制订综合性改革方案,参与制订专项改革方案。  

八、跟踪国内外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最新动态,了解同类型高校改革发展动态,收集、整理学校基本发展数据,为学校领导提供信息咨询和决策参考,为职能部门、各院系改革发展提供咨询服务。  

九、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重要工作任务。  

   

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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